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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流氓软件进入诉讼高潮 CNNIC陷my123之争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7-01-23
CNNIC与奇虎之争又现新证据
上周四,在流氓软件纠葛双方的阵营中出现了变数,素来沉默不语的CNNIC(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也在被拉下水后,公开声明,发出奇虎公司与恶意软件有染的质问,并怀疑奇虎称1月11日就my123恶意软件报案一事的真实性。
对奇虎指责CNNIC中文上网软件是流氓软件,CNNIC称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而在此之前,杀毒软件厂商江民公司收到来自雅虎中国的律师函,该律师函抗议江民杀毒软件KV2007将其旗下的雅虎助手、阿里巴巴网络实名列入流氓软件清理名单,并表示如不停止“侵权”,将与江民公司对簿公堂。据悉,这只是雅虎中国发出的众多律师函中的一封。原本发生在业内的关于流氓软件的争执?熏正快速向法律诉讼层面蔓延?熏而被卷入的公司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中。
【最新进展】CNNIC入局陷my123之争
CNNIC在上周的声明中,暗指奇虎公司旗下360安全卫士与之前曾大面积爆发的“my123插件”有染,其分析指出的疑点是“my123爆发后,360安全卫士几小时就完成了样本文件的收集、分析、反编译等一系列技术工作,迅速推出专杀工具,响应之快连瑞星、江民等专业杀毒厂商望尘莫及。”
奇虎于次日回应时表示,类似指控属对手恶意造谣,并称已就此向公安机关报案,希望彻查。并回以“以牙还牙”之举――在公布案件受理警察姓名及电话的同时,指CNNIC最新版本的软件中加入了可以导致系统崩溃的病毒技术。对此,CNNIC尚未作出回应。
昨天,奇虎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就此告诉记者,他们已于本月11日向北京朝阳区八里庄派出所报案,并提交包括my123在内的几款恶意软件的样本以及技术分析材料,请求公安机关立即追查包括My123在内的众多恶意软件的制作者,阻止其继续从事危害计算机系统的行为。并透露案件回执单编号为011****。
【记者调查】 病毒爆发与网友发帖取样
据了解,“my123插件”于去年11月11日起在网上爆发,正逢周末,多家安全厂商均未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短短数天,中招网友不计其数,他们注册表被该插件不停暴力重写,首页被强制改为“my123.com”。360安全卫士在数小时内作出反应,并抢先发布了专杀MY123的工具。正是其超常迅速的反应引发了CNNIC的怀疑。
昨日,360安全卫士与MY123交锋的一位研发人员详述了事件原委。其表示,事起去年11月11日下午4时左右,其接到一位同事打来的电话,告知论坛中有众多网友求救,他们的浏览器首页均被一家域名为“my123.com”的网站锁定。下午5时多,报料的版主与其通过帖子问答的方式,从用户那获得了第一个my123的病毒样本。
记者登录360安全卫士官方论坛,通过对“MY123.com”标题进行搜索,查询到一位ID为“MJ0011”的版主在当日14时46分确实曾发过一篇帖子《中了my123.com的朋友请注意》,帖子中要求中招网民打包上传“my123”插件样本,此举得到一些网友的响应,下午6时多,360安全卫士论坛通过该版主发布了“my123插件”临时解决办法,“用户只需要自己更改一下系统时间,即把系统时间改为去年11月11日之前,可暂时更改回首页。”去年11月12日凌晨1时至5时间,他们先后发布了第一版和第二版的专杀工具,这两个版本却仍无法解决少数用户的问题。为此,他们分别在去年11月12日、15日、19日针对my123发布了专杀工具。
【业界分析】 诉讼潮引发法律缺位之争
近来,包括瑞星、金山、江民等公司在内的国内众多公司都收到了来自雅虎中国类似公文。在雅虎中国对奇虎的诉讼中,法院认定雅虎助手未经用户许可雅虎助手捆绑安装等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法院同时认为“恶意”系贬义词,360安全卫士将雅虎助手称为恶意软件“无法律依据”。而雅虎中国与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之间的诉讼中,“证据不足”和“无法律依据”依然是核心字眼。业内人士认为,反流氓软件在法庭上的不断“失利”,其实质原因是在于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
【记者观察】
谁有权定义恶意软件?
去年12月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雅虎起诉奇虎“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押原告雅虎中国胜诉,被告奇虎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侵权。
1月17日,就在奇虎公司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北京高院的二审即将开庭前夕。在京召开的恶意软件综合治理研讨会上,包括行业资深律师、反恶意软件厂商、杀毒软件厂商及相关互联网专家在内的人士,一致将恶意软件引发的诉讼潮归咎于恶意软件认定资格的缺位。一位互联网人士坦言,无论是反恶意软件联盟,还是奇虎公司,如果没有权威政府机构或能令业界普遍信服的第三方公正机构来判定,互联网界最终会陷入一场无休止的口水战中。这样不仅对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十分不利,也会影响到反恶意软件事业的发展。
对奇虎一审败诉,互联网知名律师胡钢表示:“实际上,这次争端核心的内容之一就是谁有资格定义、查杀恶意软件的问题。民间和企业定义恶意软件存在较大风险,这中间既有道德风险,又纠缠着商业利益,这种监管应当转移给政府机构或者公正的第三方机构。”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主任李德成也表示认可这一观点,“从法律角度讲,认定某个软件一定需要事实,而由一款反流氓软件来认定是不对的。从司法的角度来讲,这种证明的方法不科学,因此,不建议通过安装某款软件的方式来认定另一款软件是恶意软件。”有专家提醒说,恶意软件的认定标准需要权威化,同样处在商业链中的安全厂商不具备认定某软件是恶意软件的权威性。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行政管理权应该游离于企业间的竞争行为之上,一旦权力的天平向其中一方倾斜,正常的竞争将演变成一场失衡的闹剧,甚至会演变成企业间的全面对抗。
“不应由某家商业公司随意定义恶意软件”应该说已经成为众多法律专家的共识。任何一个商业公司都不可能越俎代庖担当政府的职能。互联网行业需要一个健康、规范的经营环境,恶意软件引发的诉讼风波对于整个互联网行业的激浊扬清将起到引导作用,同时为其他恶意行为的清理提供了参照。所以说,对恶意软件的界定和权威判定机构的呼之欲出已经无法逃避,只有在这方面有所突破,一个健康、有序的互联网竞争氛围才能浮出水面。
反流氓软件大事记
流氓软件从2001年至今,经历了广告弹窗、间谍软件、劫持浏览器、恶意共享软件四个时期。
2006年9月4日,一个由网友组成的民间组织――反流氓软件联盟向厂商发起诉讼,中搜首个被该联盟起诉。随后,雅虎中国、千橡等大公司陆续被送上法庭。
2006年11月21日,反流氓软件联盟起诉雅虎中国的诉讼一审被判败诉。
2006年12月7日,反流氓软件联盟宣布成立公司九四网维,引发外界对其公正性的质疑。
2006年12月20日,雅虎中国起诉奇虎一审胜诉。
2006年12月27日,在互联网协会的主持下,包括中国电信、中搜、瑞星等三十余家单位签署了《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
北京市人大代表朱崇君表示将提交针对流氓软件的议案,不久的将来有望推动立法的实施。
2007年1月8日,雅虎中国起诉安博士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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