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委新闻发言人孟玮答问之八:关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发展情况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2-10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日前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公布了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创建名单,能否介绍一下首批示范园的发展情况?另外,第二批示范园有什么特点,以及有哪些具体措施?

孟玮:谢谢你对这项工作的关注。2017年8月,我委会同6部门联合开展了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今年2月,认定了首批100个国家级示范园。一年多来,各地区以示范园创建为抓手,在培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创新农民分享增值收益形式等方面,探索出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示范园创建,为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打造了重要载体。各地区以示范园作为载体,积极探寻发展方式绿色、产业结构合理、创新驱动有力的乡村产业发展道路。比如,首批示范园贵州省兴仁县,充分发掘当地薏仁产业发展潜力,打造薏仁米小镇,为易地扶贫搬迁和扶贫生态移民提供了就业和创业平台。已搬迁入住的12000多人中,有500多人实现自主创业,4000多人在园内就业,人均年增收4500元。

二是通过示范园创建,为培育多元融合主体、激发产业融合发展活力提供了重要平台。示范园创建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练兵场”,吸引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比如,内蒙古巴彦淖尔临河区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奖补资金,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以奖代补,经过创建,园内新增种养大户近450个家庭农场140多个,新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3个,约有4万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占总农户的86%以上。

三是通过示范园创建,为创新收益分享方式、增加农民收入开辟了新的渠道。各地通过“股份制联结”“契约型联结”“合作制联结”等模式,开辟了农民稳定增收的新渠道。比如,湖北宜都市组建宜都蜜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结柑农1.5万户,通过“一股份三合作”模式,组织柑农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在生产环节通过集中采购生产资料,降低生产成本;在销售环节通过签订保底订单,提升农产品收购价格;在农业功能拓展方面,组织产地核心区农户积极发展农家乐、观光采摘等,分享三产增值收益,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四是通过示范园创建,为创新支农方式、破解产业融合发展瓶颈积累了重要经验。示范园创建有效促进了资金、技术、人才等现代要素更多流向农业农村,为破解产业融合发展瓶颈制约探索有益经验。比如,四川省纳溪区投入财政资金2000多万元,在示范园内引进产业融合项目,并将财政资金的40%作为项目股本金,实施折股量化分红,按优先股、普通股形式分配给贫困户和项目区所在地农民,共150多户群众享受到分红。

今年3月,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第二批示范园创建工作,目前共筛选出110个示范园创建单位,将在明年认定第二批100个国家级示范园。第二批示范园将在总结第一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创新。一是拓展融合路径。重点围绕农业内部融合、产业链延伸、功能拓展、新技术渗透、产城融合、多业态复合等6种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园创建。二是创新融合模式。着力探索多种产业融合模式,总结一批适合不同地区的农村产业融合商业模式。三是培育多元化融合主体。探索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在农村产业融合中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四是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为农民实现就近就业创业增收开辟渠道。五是创新体制机制。率先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在这里,衷心希望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能够积极宣传报道这些示范园区探索出来的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如果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需要我们进一步提供更多的素材或者是采访线索,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非常愿意为大家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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