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11-26

关于举办“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培训班”的通知

中信协字[2008]0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主体功能区的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区域政策的任务。按照200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分层次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要求,做好 “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准备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的中国信息协会定于2008年12月 27日―12月30日在主体功能区规划试点地区云南省昆明市举办“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主体功能区的概述

1、主体功能区的概念及内涵

2、主体功能区研究现状

3、空间区划理论

(二)主体功能区区划

1、主体功能区区划的概述模型

2、我国的主体功能区区划现状

3、主体功能区区划的指标体系

4、主体功能区区划程序和方法

(三)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

1、主体功能区建设任务概述

2、 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3、 优化生产力布局

4、 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四)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两个重要关系

1、正确处理好国家及省级主体功能区与一般功能区的划

分确定关系

 2、正确处理好国家级及省级主体功能区之间的划分衔接关系

(五)主体功能区建设的任务

1、主体功能区建设任务的概述

2、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3、优化生产力布局

4、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六)主体功能区区域规划编制

1、区域规划概述

2、编制主体功能区区域规划要处理好的基本问题

3、重点开发区区域规划编制

 4、优化开发区区域规划编制

5、限制开发区区域规划编制

6、禁止开发区区域规划编制

(七)主体功能区区域规划实施的政策保障

1、财政转移支付

2、投资政策

3、产业政策

4、土地政策

5、人口转移政策

(八)“十二五”规划总体思路研究

(九)“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研究

二、师资安排和研讨形式

培训班邀请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和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相关领导和专家到班授课,同时现场交流为辅。

三、参加人员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发改委、经贸委、财政、统计、国土、地震、气象、测绘、林业、农业、水利、科技、环保、规划、建设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08年12月 27日报到,12月28日―12月30日培训

(二)地点:昆明(具体入住宾馆待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人民币1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场馆费、专家费等),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六、报名和联系方式

请报名人员于12月24日之前将报名表传真至中国信息协会会务组

联系人:朱剑如   王妍   余欣海

报名传真咨询电话:010-68180488    010-68186726   010-68587029

邮箱:zhujianru228@yahoo.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5-5培训与对外交流部

     余欣海收;

邮编:100045

七、其它事项:

参会代表可获得本次培训班培训证书。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主体功能区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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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2月1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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