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背景下“数字工匠”的内涵与培育路径
来源: 工人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28

当前,世界制造业正在经历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我国制造业正处于由“制造”向“智造”的升级阶段,其核心内容是以智能制造为主要特征的生产方式变革,其显著标志是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产业整体扁平化发展、各阶段工作界限划分逐渐模糊。这一背景下,需要大力培育技术基础扎实、相关领域技艺高超,并具有创新能力的“数字工匠”,充分利用技术发展的价值与效能,支撑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数字工匠”的内涵与价值

2018年,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技能——为获得新工作所需的知识和能力》中提出,数字经济时代高素质技能人才应具备“四个能力”:一是熟练操作技能;二是具有创新思维;三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四是能够熟练使用现代数字技术。从“数字工匠”的内涵可以看出,其特征与传统工匠存在明显区别。

数字素养是“数字工匠”在智能制造发展中利用一定信息技术手段和方法,快速有效发现并获取信息、评价信息、整合信息、交流信息的综合科学技能与文化素养,其中包括数字意识、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伦理等方面;“数字工匠”还要具备出众的创新能力,既能用先进生产技术和工艺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生产,又能以数据为支撑,创造性地改进工作方式;“数字工匠”应秉承一种对产品精益求精、对细节一丝不苟、对客户负责的工匠精神;在职业能力方面,“数字工匠”既需要掌握生产工艺、流程设计、制造技术和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又需要具备熟练操作设备、数据分析和决策预测等方面的技能,同时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我国拥有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但在产业链高端领域、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无法实现生产制造全过程数字化的目标,诸多困局需要培养以“数字工匠”为代表的应用复合型人才来化解。

第一,“数字工匠”培育是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关键环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奋斗目标,但在高端智能制造领域还存在一定差距,这意味着新时代的工匠培养更需侧重技能型、高素质人才,为制造强国提供重要支撑。

第二,“数字工匠”培育是锻造产业工人队伍的重要举措。“数字工匠”培育不仅高度适应智能制造发展趋势,更新技术与工具,创新工艺与设计,提高产品创新能力与附加值,带来更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更能以精湛的数字素养、创新精神和职业能力来对待工作,提高人才队伍整体技术水平和素质。

第三,“数字工匠”培育是综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数字工匠”是推动企业自主创新的核心要素,能有效推动智能制造技术和设备在企业中的应用,促进企业生产模式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同时,“数字工匠”是一种新型人力资本,在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升级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数字工匠”培育中的问题

第一,数字赛道不断拓宽加剧“数字工匠”供需矛盾与技能缺口。《2020年中国技能人才发展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技能人才缺口达2.7亿人,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缺口达1100万人。数字赛道不断拓宽的背景下,技能供需矛盾主要体现在数字技术应用能力较低、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强等。产教融合不深入、校企合作不紧密、课程内容更新滞后等问题,不仅影响人才培养效果,更制约了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进程。

第二,“数字工匠”培育平台协作配合不足。当前,以打造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为目标,多采用企业参与、社会支持、政府引导、多方协作的方式,同时以“师带徒”体系、学徒制项目、岗位技能竞赛和劳模创新工作室等载体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但仍存在“数字工匠”培育平台协作配合不足的矛盾点。需加强与其他平台、部门协调合作,在“数字工匠”培育方面形成合力。

第三,“数字工匠”校企孵化环境存在短板。智能制造对知识水平、技术技能和相关素质的要求趋向于专门化和综合化,“数字工匠”的岗位趋向于融合化。工匠学院、技工学校、职业院校作为教育、孵化“数字工匠”的主体,根据企业需求,通过“订单班”或“冠名班”等方式进行人才培养,但“数字工匠”是应用复合型人才,现实中两者呈现出一定的不匹配现象。

“数字工匠”培育的现实路径

当前,亟须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数字工匠”培育机制,以工匠精神为内核,围绕“数字工匠”全生命周期成长导向,聚焦多元培育平台,调动孵化载体合力,找准培育路径,形成智能制造人才储备,打造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第一,以个体成长和发展为导向,提升工匠技能。开展培育工作首要任务是紧密围绕“数字工匠”全生命周期的发展需求,通过发展创新思维、培训数字技术使“数字工匠”积极优化技能结构,激发自主开发个体资源的动机,从而实现运用数字素养主动提取不同任务之间的同化因素,使人岗实现“双向精准匹配”。

第二,以职工创新工作室为抓手,助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速。一方面,持续探索“领头羊”式的职工创新工作室工作模式。立足企业自身和“数字工匠”在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需求,建立技能评定标准,在工作室基础上搭建完善的自主创新和技术攻关平台。另一方面,灵活运维职工创新工作室,积极调动与其他平台的交流分享,发挥政府、地方工会、行业、社会组织等多方位平台作用。

第三,以“工会+企业+院校”新范式,丰富培育平台。以地方工会为牵头部门,依托工匠学院、高校、科研机构资源,实现培育孵化载体多元化。一方面,在产教融合、工学交替中为传统学徒制赋予新内涵,另一方面,工会、企业、院校共建高素质“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鼓励企业将具有实践经验的“数字工匠”纳入院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给予相应补贴和奖励。搭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培育与岗位匹配的工匠技能,共同推动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第四,以弘扬工匠精神为内核,厚植数字匠心,赋能培育信念。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指导作用,督促指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把思想政治引领嵌入企业文化,营造尊重技术、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引导企业关注“数字工匠”所思所盼所忧,吸引职工学工匠、崇尚工匠。同时,构建技能晋升评价体系,将技能升级与工资待遇等级挂钩,奖励创新举措和成果转化推广。(作者单位: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工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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