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朗科起诉美国IT巨头 打响专利权保卫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6-02-17

中国企业首次在境外“打响”发明专利权“保卫战”

深圳朗科起诉美国IT巨头核心提示昨天,深圳市朗科科技(Netac)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公司已于美国时间2006年2月10日向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控告国际IT巨头―美国PNY科技公司侵犯了其美国专利(美国专利号US6829672)。深圳朗科此举表明我国企业逐渐学会在境外“打响”发明专利权“保卫战”。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握有美国发明专利授权这把尚方宝剑,朗科公司很有可能打赢海外侵权官司,并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向国外IT巨头成功收取专利使用费的企业。

事件经过

遭受大规模侵权经济损失巨大

朗科愤然聘请具百年历史的律师事务所发起维权诉讼

早在2004年12月深圳朗科获得美国专利授权之前,就已经遭受美国几十家企业的大规模侵权,给朗科公司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包括PNY在内的众多厂商的专利侵权行为,给朗科在美国市场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朗科公司总裁邓国顺对记者这样表示。

知情人士透露,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朗科公司自从获得美国发明专利授权后,就着手启动国际诉讼计划,包括邀请律师事务所、锁定诉讼对象、收集大量侵权证据、提交专利诉讼。对于外界关于朗科公司通过打官司来扩大自己影响的说法,朗科公司总裁邓国顺并不否认,但他同时强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包括朗科公司在内的所有中国企业都应该关注的。“朗科每年几千万元的研发投入,需要获得尊重和回报。如果企业的发明专利得不到保护,那我们都什么也别干,直接把他人的产品拿过来卖就行了。”

在完成证据收集工作之后,深圳朗科立即委托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发起维权诉讼。据介绍,深圳朗科此次起诉的美国PNY公司是一家国际IT巨头。该公司创建于1985年,主要从事内存、多媒体存储卡、显卡等产品的专业生产和销售,在美国IC及数码产品市场,PNY已经占据了第一品牌的位置,市场占有率高达46%,是美国计算机存储零售市场主要企业之一。在与朗科发生冲突的闪存盘领域,该公司在美国市场上排名第二。在诉状中,朗科要求PNY停止其侵权行为,并赔偿由此给朗科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人士表示,“由于此前还没有先例,因此,朗科起诉PNY公司一案,将成为中国企业为保护自己的发明专利权起诉美国企业的首个案例。”

赔偿数额

如胜诉可获数亿美元赔偿

成USB闪存盘市场迄今为止金额最高专利侵权赔偿案例

在深圳朗科起诉美国PNY科技公司专利侵权一案中,备受关注的是朗科的索赔数额。根据朗科当天公布的信息显示,这一赔偿有可能是闪存领域迄今为止金额最高的赔偿。至于最后可能获得的具体索赔金额,邓国顺说,依据美国相关法律,相应的赔偿金额是根据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而判定的,一切须由美国法院说了算。但他对朗科胜诉十分有信心。他说:“朗科虽然是一家中小型科技企业,但国际化程度高,企业十分熟悉包括美国在内的海外市场的商业、法律准则。打一场跨国官司要花费很大的人力物力,但朗科手中握有‘专利权’法宝,根据相应的起诉前期调查,我方律师认为,朗科败诉的可能性很小。”

据GARNER公司调查,美国闪存盘市场早在2003年就超过了十亿美元,其市场规模超过中国市场。而从事内存、多媒体存储卡、显卡等产品的专业生产和销售的美国PNY科技公司,在美国IC及数码产品市场上,PNY已经占据了第一品牌的位置,市场占有率高达46%。

法律人士认为,在美国,一家企业无意侵犯知识产权和有意侵犯知识产权,将面临完全不同的经济处罚。通常有意侵犯面临的经济处罚会比无意识侵权所遭受的处罚重三倍。从美国PNY科技公司的市场规模和涉嫌侵权的情况来看,一旦美国地方法院立案裁定PNY公司侵权成立,PNY或将遭受巨额罚款,朗科公司可能在美国获得数亿美元的巨额赔偿,可能成为USB闪存盘市场领域迄今为止最高的专利侵权赔偿案例。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肖杰安博士在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深圳企业的国内外专利申请数量逐年增加,说明我们企业知识创新能力和专利产权意识不断加强,但还有不少差距,深圳企业相关意识和举措还得大大强化。“不管这场跨国专利侵权官司的最后结果如何,都将产生深远影响。而朗科公司追求自主创新、维护知识产权的执着精神,是应该值得学习和借鉴的。”

老总专访

朗科总裁邓国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称:

最终目标是为了企业发展壮

“为了维护我们的发明专利权,我们已经在美国对侵犯朗科知识产权的PNY科技公司提起诉讼。”朗科公司总裁邓国顺在2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此前,朗科公司宣布:朗科四年前申请的“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专利号ZL99117225.6)”的闪存盘基础专利已经于2004年12月7日获得美国国家专利局的正式授权(美国专利号为:US6829672),美国专利US6829672与中国专利ZL99117225.6属同一发明专利,二者在保护范围上是一致的。由于发明专利具有惟一性,这意味着朗科专利已经无可争议地成为全球闪存盘领域最为基础的发明专利。

对于朗科人来说,在美国获得专利授权还有更深一层意义。

邓国顺也许永远忘不了,“艾蒙专利”给朗科造成的麻烦。因为在此之前,朗科已经拥有了中国的专利权,但却一直备受怀疑。

在2002年,以色列艾蒙公司和几家其他闪存盘领域的企业一起,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朗科专利无效”的复审请求,并收集了大量证据以证明朗科的发明缺乏“新颖性”与“创造性”。

以色列艾蒙公司的关键证据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艾蒙公司的两项闪存技术专利,多次声称艾蒙公司才是闪存盘的“开山鼻祖”。朗科公司则反驳称艾蒙的所谓“闪存专利”只是“纸老虎”,与朗科公司的发明专利并不相同。

甚至,在2004年10月朗科就专利问题起诉日本索尼公司时,大多数业者也并不看好朗科。其中一个论据就是:朗科在海外申请的专利至今未有一项获得正式授权,朗科起诉索尼,只能在中国范围之内,索尼很难甘心束手就范。

不过,据美国国家专利局官方网站公布的资料,朗科闪存盘基础发明专利在美国授权之前,共对全球19项相关专利文件进行对比,这其中就包括艾蒙公司的两项专利。其中,艾蒙公司的两项专利恰恰是艾蒙公司向中国国家专利局提出“朗科专利无效”复审的主要证据之一,艾蒙公司提供的其他主要证据也完全包含在上述19份文件之中。

因此,美国国家专利局的授权表明,朗科的专利有效,也同时宣布了“艾蒙专利”的无效。

也有专业人士表示,朗科闪存盘专利在中、美两个国家获得授权,意味着业界关于“谁是闪存盘真正的发明者”的争论实际上已经尘埃落定。艾蒙等公司联合提出的“朗科专利无效”的复审结果已经不难想像。而朗科提前获得了美国的专利授权,也让一直盼望着艾蒙等公司对“朗科公司专利无效”的复审请求变为现实的索尼公司大失所望。

“我们是去年8月份起诉索尼的,索赔1000万,当时索尼提出了一个疑义,已经被驳回,后上诉到广东省高院,现在还在进行中,我相信这是索尼拖延时间的手段,实际上我认为他们在中国市场已经在撤退,这就是中国知识产权带来的好处。”邓国顺说。

很多时候,知识产权确实是最有力的武器。

“专利是为我们的市场服务,所以我们在美国收取专利费是非常正常的国际通行做法,诉讼是其中的选择之一,它不是目的,只是其中一种手段,所以我们还有一些其他的做法,”邓国顺说,“比如合作。”

据称,在几天前举行的“创新及民族产业知识产权研讨会”上,与会专家都非常支持朗科。有专家表示,朗科获得了美国专利,相当于中国企业终于有机会去收取国外专利费。

但邓国顺清楚,做到这一点还需要朗科不断壮大,“我们最终的目标还是一样,就是为了企业的发展壮大,知识产权是其中一项武器,或者说是市场的一种运作方式。”

尽管真正实现“跨国公司和中国企业之间知识产权纠纷主动与被动关系的逆转”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但是应该看到,包括朗科在内的中国企业已经开始有了这样起码的认识:用知识产权的武器保护自己。

声音

朗科海外维权引起广泛关注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秘书长胡佐超:目前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经得到了很大提升,但还远远不够,我们在尊重别人专利权的同时也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深圳知识产权局、深圳版权局副局长肖杰安博士:“专利先行”是全球经济时代企业经营的一大法宝,市场上有一句通俗的话:好的企业一卖标准二卖专利。朗科的国际业务里“专利先行”、维权先行的做法,在深圳企业界来说也是件新鲜事。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赵春山:在自主创新成为我国主旋律的时代背景下,企业发明专利权利将得到越来越有力的保护。这将成为时代的趋势。朗科起诉美国企业的做法,先声夺人,干了一件十分正确的事。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约法规司张永华:朗科将成为中国IT企业在国际上专利维权的先行者之一,朗科起诉PNY一案将在中国知识产权发展过程中产生“里程碑式”的意义,带来诸多正面影响。

国家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杨翰辉:中国企业必须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但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也必须在全球得到尊重。过去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国外企业起诉中国企业“侵权”或“违权”,朗科第一次将“枪口”掉转了过来。这表明了中国高科技企业的技术实力越来越强大,相关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为中国企业尝试以全新的姿态参与全球竞争开了一个好头。

链接

-1999年朗科公司发明闪存盘,取名“优盘”(“优盘”现为朗科的注册商标),并于同年申请了发明专利。

-2002年7月,朗科公司“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权。该专利填补了中国计算机存储领域20年来发明专利的空白。

-2002年9月,朗科状告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富光辉电子有限公司、宏基(北京)等五家厂商侵犯专利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宏基表示尊重朗科知识产权,中途与朗科和解。该事件后来被新浪网评价为“2002年国内IT界十大新闻事件之一”。

-2002年第四季度,索尼公司宣布全面进军中国闪存盘市场。

-2004年6月1日,朗科状告华旗等公司侵权案一审朗科获胜,获赔100万元。被告厂商华旗、富光辉被判立即停止生产、停止销售闪存盘。华旗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4年8月13日,朗科公司起诉索尼侵犯其专利权,索赔1000万元人民币,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闪存盘。

-2004年8月1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朗科状告索尼案。索尼提出法院管辖权疑议,开庭时间被推迟。

-2004年12月7日,朗科获得美国国家专利局正式授权的闪存盘基础发明专利,美国专利号US6829672。

-2006年2月16日,深圳市朗科科技(Netac)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公司已于美国时间2006年2月10日向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控告美国PNY公司侵犯其美国专利(美国专利号US682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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