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小企业法律实务讲坛” 第17讲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4-18


主办单位: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支持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作单位: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原北京市公证处)
主 讲 人:首席公证员刘玉、副主任吴凤友等
时 间:2008年4月25日(周五)下午13:00起
地 点:北京中小企业之家(北京国门路大饭店)

各有关单位:
公证是一项国际通行的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公证发挥着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法治、保障权益等日益重要的作用。
在自然人和企业单位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都免不了面对公证员、收到公证书、发生一次公证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为我们规范、准确地运用公证制度保护自己、防患未来、合法经营,提供了法律武器。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公证法》要点解读、实务指导及公证员现场咨询活动作为“中小企业法律实务讲坛”第17讲,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原北京市公证处)的全力协助下,由北京市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委员会专家和首席公证员,向大家详细介绍公证的程序、效力、责任和公证机构,介绍合同、继承、委托、财产、拍卖、身份、证据、章程、印鉴等11类公证事项的办证要点,介绍对公、对私、涉外公证的实施规则,使大家在法律法规和实务操作两方面得到培训收获。

在会场将设立“公证员现场咨询台”,由5位公证员为大家解答公证实务问题。如:什么情形下必须办理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那些材料?公证的收费标准?银行贷款及担保业务为何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如何利用“公证提存”手段保证资金安全?工程投标时为何办理营业执照、授权书公证?遇到债务纠纷时如何利用“保全证据公证”保护自己?赴境外学习、投资、贸易、移民时需要办理哪些公证?境外公证书怎样辨别有效性?如何利用“继承公证”解决股权、证券、房产、存款、艺术品和无形资产的合法继承?

请大家带着问题,提前到达会场,与公证员面对面交流。

请各区县发改委、工商联、中小企业中心、各行业协会、商会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组织会员企业和有公证业务需求的企业家踊跃参会。

会务事宜如下:

会议时间:4月25日(周五)  下午 13:00―17:00  
13:00-13:30公证员咨询活动
13:40-17:00专家培训并解答提问
会期:半天  人数:200人内
会议地点:北京中小企业之家(国门路大饭店) 
会议地址:机场高速路北皋出口或京顺路东郊农场红绿灯向东转弯,见标识。 
乘车路线:乘359路、935路、955路、735路公交车在和平农场下车;乘737路、915路、988路公交车在东郊农场下车,见标识。
全部免费参会 含:场地、授课、专家咨询、《公证法》等相关资料、会场停车。 
联系方式: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热线电话:84018989      传 真:64065056
“北京中小企业之家”国门路大饭店
电 话:84704406    84702266-8299

请填妥参会回执,于4月22日前传真报名。4月25日13:00可直接到会场报到、领资料、参加咨询和培训。
特此通知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0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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